和解是指诉讼当事人之间为处理和结束诉讼而达成的解决争议难题的妥协或协议;也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一般来说,和解的结局是撤回起诉或中止诉讼而无需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和解作为当事人之间有约束力的契约,可以防止重新提出诉讼。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将和解的条款写入一个协议判决,由法院记录在卷。
私了是指两方在不经过司法、行政等部门而私下了结。
和解是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在司法机关的调解下互相谅解互相协商,进而对案件的解决达成协议的活动。
和解具有及时解决纠纷,节约成本,保护合作关系等优点。而私了就是私下协商解决。不经过公权机关处理,比如交通事故就是可以私了的。